此公产房坐落在南开区烈士路,于94年从和平区拆迁至此,现隶属和平区高层楼房管站。房主是我丈夫的爷爷(房主为独生子,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已去世),我与丈夫结婚后一直与房主住在一起,房主去世后还未办理过户,我丈夫也于前两年去世,之后一直由我来继续缴纳房钱,现该房户口上仅剩我与我的女儿,现欲过户给我俩任一,待公证所需材料一一开具齐全后,公证处称我俩身份均不符合承租条件,故一直无法过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望有关部门能给予帮助,谢谢。
潘贵凤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