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研究生毕业后在天津工作,集体户口,老婆研究生毕业后在唐山工作,也是集体户口,我们在天津买了房子,但还没交房。目前老婆怀孕了,想先在唐山立本检查(由于工作原因),到4-5个月的时候,再请假回到天津检查并且生孩子,天津医院能接收吗?这种情况,在天津能办准生证吗?如果在唐山办了准生证,还能再回天津生孩子吗?需要哪些手续啊?
另外,我凭购房合同可以将孩子户口直接落在天津吗(孩子出生时,估计已交房,但房产证还下不来)?谢谢您了?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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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