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在单独二孩政策前已经生育的,也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怎么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计生委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法规管理科及时处理。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单独两孩政策从公布之日即2月14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妻已经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即如果生育行为发生在政策实施前,依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