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静海的一名高中学生,自从下达了减负的要求后,我们静海县的每所学校基本上都没有施行,文件中要求高三不能上晚自习、周末只能补1天,高一高二不得补课,但是学校让我们签走读生自愿补课的申请,这和要求所有人上有什么区别,还有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我们还上早自习6:30就要到校,12点放学,中午1点到,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休息甚至身心健康。
很多学校都存在这个问题,我就不说我是几中的了。
请市教委命令,禁止学校在允许时间外进行补课及自习。并且收取补课费用也请市教委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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