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06届毕业生,户口已从城关镇前白庙村由农转非,毕业后迁回宝坻,但由于前白庙不接收,现已划为宝平派出所集体户口,我想咨询前白庙村不接收的做法是否合法,在本村普遍存在非农业户口,为什么大学毕业生迁出的户口不能在回落到本村,结婚的话对方的户口落在何处?孩子的户口落在何处?
尊敬的"李先生"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建议您直接向公安分局户籍科进行咨询,咨询电话:5921628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