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8年购买一辆轿车,在2013年的9月份出的事故保险公司说已达到报废标准无法修复,残值卖给了回收事故车的人,后来修复后重新卖掉,现在这辆车还在我的名下。请问我需如何办理保留车牌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相关工作人员已经给您电话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