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2002年6月应聘到内环公司的,单位未交养老保险及签定劳动合同,就此事问过潘总,潘总说得区长签字。
2004年2月14日公司清退所有临时工,只发给当月工资没有任何说法和补偿,我该怎么办?
我在北方网2月15和2月18日问过此问题,前面的给删了,后面的没下文,内环属于区政府,我只有求助于市里了,难道我兢兢业业12年就这样了吗?单位门口挂的"工作第一"就是一块遮羞布,其实就是关系第一,公司近几年近来在编的那个没有关系,你们能列举出来一个吗?我干好每一天就是这样的结果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向用工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同时向监察部门投诉。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另外,经核查,我们没有您以往的留言信息,而且我们没有删除网民留言的权利,网民可以根据提交问题时系统提供的查询码查询答复情况。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