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1994年-2003年在青岛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
2009年调到天津工作,在天津重新开了养老保险账户,2004-2008年未缴纳养老保险。
现在想将养老保险接续起来,如何办理手续?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解答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满意。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