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红桥区购买了一套还迁房,房子目前还未修好。现在只有一份《天津市房屋拆迁定向协议》书,因为是原地迁房,所以本人现在暂居住在北辰区,请问领导我现在应该如何办理居住证,现在我靠《天津市房屋拆迁定向协议》书能否说明是自己的住房能够领取居住证吗?还是在向北辰的房屋房主提供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