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把这件事落到实处,全市高中都应严格执行此规定,不要有的学校执行、有的不执行,这样不公平。据我所知静海县目前为止县城四所高中无一所执行,更有甚者如静海四中竟然变相强迫学生签订自愿补习书,并收取补课费用,这与社会上的补习机构有何两样?
对此向教委题几点建议
1、严肃查处明知规定故意回避的责任人,做到真正的天津市教育公平。
2、禁止教师课外收费辅导。
3、通过各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向区县负责人做好工作,制定具体时间,防止个别学校个别人钻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