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为办蓝印户口全款购买花样年华郡一期住房一套,房子2013年9月交付入住。因孩子已升入初三,急需办理蓝印户口。 经电话询问开发商处,答复正在办理总登,现在办不成房产证。怕影响孩子正常入学,恳请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该批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办理到何种地步了,(政府文件里规定两月内办完)还需多长时间办下来,还有哪些手续未办,并督促开发商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
谢谢!
附件: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2005年5月25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24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知购房人。
第28条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通知房屋权利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尊敬的贺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回复如下:经查开发商已经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申请您所购房产的初始登记办理手续,待开发商办理完结初始登记手续后,您可以持以下要件到武清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发票、房屋登记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发商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面积有误差的需提供补充合同(2011年3月1日及以后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申请人需提供累计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