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各位领导、我是红桥区居民男、今年44岁、我本人在2001年离婚,孩子由我来抚养,男孩、今年17岁、我想办理公租房适宜、我是一个失业人员、本人名下无房、现只能租住10平米居住、我怎么才能办理公租房适宜、请领导给以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房管局非常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协调解决。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解释公租房政策并告知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