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小站镇天山水榭花都72#的业主,购房合同是2013年10月前交房。物业通知交房后后,我去过两次,结果连准入证都没有,我觉得这样的房子入住没有保障。请有关部门尽快催促天津市天山房地产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相关证件,保证业主的正常入住,并做好违约金等赔偿。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建委核实。
据反馈,由于该小区未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区建委已责令开发商进行整改,下一步将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手续。另外,关于违约金问题,需要业主依据购房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从而实现赔偿。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