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小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说已达到报废标准无法修复。请问如果保险公司赔付车辆并报废,如何使用我原有的牌照购买新的机动车,需要如何操作和办理哪些手续,有何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尽快得到回复帮助,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您应当在车辆报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如您名下只有这一辆小客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您可通过网站提出申请,在取得更新指标后您可购车上牌。报废事宜和原牌照保留相关问题建议您咨询市公安交管局。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