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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自来到居委会工作后努力工作,认真向各位长辈学习,自身也参加学习,于2012年取得了助理社会工作师的资格证,希望能从自身提升自己的水平,但是在今年2014年2月13日的天津日报上却看到了一篇名为《社区工作者新待遇标准出炉》的文章,试问哪一个企事业单位、民营、非民营组织会将待遇问题公布于众的呢?这岂不是从政府部门就不顾我们个人隐私呢?如果说是为了考虑2013年9月报纸刊登一篇名为《天津社区工作者月薪将达4000元》的文章过于夸大、2011年7月报纸刊登名为《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职工平均水平》的文章不属实的话,也没有必要做到这一地步,居委会成员工作量繁重,待遇低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什么人口普查、建立工会、经济普查、税源清整一系列不应属于居委会办的事情从上级下派到居委会,试问是不是又给那些应该尽职的单位省去了不少烦心事呢?居委会工作是最贴近民生的,如果全部人员都是下单位跑单位建工会顶报纸收表发表拍照片,又会有什么精力将本职工作做好。希望领导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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