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蓟县交通局核实处理,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县交通局立即责成客运站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经客运站工作人员和当事客车经营者调查了解,该经营者承认在2月13日收取了一名女乘客共计15元的行李费。
关于行包收费的问题,《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规定: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含残废军人票)免费10千克,每一张儿童票免费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由于当事客车经营者对乘客熊咪行李箱乱收费问题事实清楚,客运站对该客车停班整顿三天,对该车的司乘人员进行下岗培训,同时退还所收的行李箱费用。处理结果已告知您。
关于您所反映的客运站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经与您核实并调取当时的录像查看,没有异常情况发生,不存在此问题。
蓟县客运站投诉电话:29166305 291666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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