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我妻子新婚,我的户口是天津市塘沽区新城村农业户口,我妻子是津南区双闸村非农业户口。
我想把我妻子户口迁移到我户口上,故去新城镇派出所,派出所回答说因我俩人户口性质不同,故不给办理户口迁移。
我只要求将我妻子转入我户口下,并非要求改变户口性质。
请问国家是否有政策规定不允许同地户口,性质不同,不允许转入?
希望领导在白忙之中给予帮助。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