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妻子2012年5月查出患胃癌且无社保,因治疗用掉全部积蓄,为交纳高额医疗费于2012年9月卖掉唯一一套自有住房,所得房款均用来支付医疗费,之后我妻子于2013年2月离世,本人目前居无定所,且无固定职业,想咨询一下,像我目前这种情况是否能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是否符合补贴条件?什么时候能拿到补贴,对此国家有什么照顾政策,望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马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