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5的“每日新报”刊登的“糖尿病门特试点按人头付费”一文,说2014年1月1日全市实施。文章内容振奋人心。可是现在已是2月份了,为什麽什麽消息都没有?是报纸错了,还是根本没有这回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天津市对南开区万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开区三潭医院)实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按人头付费试点工作。生活、居住在南开行政辖区内的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经糖尿病门特鉴定机构鉴定,并登记确认为糖尿病门特的参保患者,可以自愿选择与三潭医院签订年度定点就医协议,在协议年度内应当在三潭医院诊治糖尿病。具体手续请咨询三潭医院或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