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前两天腰疼, 在市里某医院看了病,开了几针营养针剂。
想着到杨村注射。 天津市里医院大夫也给开了注射证明。
但到了杨村社区医院 社区医院不给打(理由:一般不给外来药注射),
到了县医院县医院也不给打(理由:不知是否对病人过敏)。
没办法 , 我又回到天津市里注射。
无论哪级医院, 均应以救死扶伤为宗旨,但这个宗旨却在武清各级医院看不到毫分。
一级医院感觉是出于经济利益不高考虑,而县医院则不愿承担责任。
不知道白衣天使们还记不记得学医之初的庄严宣誓?
尊敬的lucky2sunn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卫生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卫生局回复如下:
“某医院”不明确;诊断不明确;“营养液”概念不清楚;医生无法判断外带药品与患者疾病是否对症。患者带药离院后可能由于保存不当致使药品变质等,医院无法预测和承担不良后果。院外药品代注无明确法律规定,一般由医疗机构自行规定。对来源不明或无规范病历记录的药品不予使用。原则上,外带药品需提供发票,医嘱或处方可给予代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卫生局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