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员:
您好!我13年11月份的时候 让我们单位给我报销一下医药费,单位说得等年底一块到社保中心统一办理,据我了解,单位已经在11月底的时候把我的相关材料上交到了所属区县的社保部门,并且说14年1月份的时候,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要到社保部门再去办理什么手续(好像是打印清单)。
请问:
1.正常情况下,社保中心审批这个医药费的手续需要多长时间啊?
2.员工本人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向哪一级社保中心查询是否已经审批下来?
3.如果审批下来以后,单位拒绝支付,我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还是社保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最后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予以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告知其解决途径,网民表示满意。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