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车在2013年12月4日已过户到河北省,原牌照已满3年。该号牌怎样办理更新手续。(现名下还有一辆车)请解答!!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2013年12月16日零时为时间节点,此时名下无车以后购置小客车需先取得指标,此时间点名下有车不得申请增量指标,只能更新。
对于原保留的车牌号码,按照公安交管局相关规定,在6个月保留期内,取得指标后,可以拥有优先选择该车牌号的使用权。
由于您之前的车辆在政策出台前已过户,不符合更新指标的申请条件。您现在名下的一辆车,可以在更新的时候申请更新指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