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罗园小区7号楼1门501业主私自饲养大型犬,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处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公安北辰分局领导非常重视,集贤所民警到紫罗园7号楼1门501室居民的家中,告知其社区内不允许饲养大型犬。犬主表示会将大型犬送到老家平房去养。民警打电话联系您,您所留的电话是空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