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环保部门负责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及《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津环保固函〔2010〕398号),您所在的河东区新博园小区大部分区域应执行2类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标准,即昼间(6:00-22:00)≤60dB(A),夜间(22:00-次日6:00)≤50dB(A)。
但由于该小区临新开路、新博路及铁路,小区内部分建筑应执行4类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标准,即昼间(6:00-22:00)≤70dB(A),夜间(22:00-次日6:00)≤55dB(A)。执行4类功能区标准的区域应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中关于4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原则确定:1、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2、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由于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5m)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3、城市规划确定的铁路(含轻轨)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由于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5m)以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再次感谢您关注和支持环保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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