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学静”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李学静"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交通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号牌为冀B67039属于河北省市际班车,线路为唐山市直达香河县城。针对李学静反映该车甩客及服务态度恶劣问题,运管部门于2014年2月21日派出两个稽查大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客运车辆专项治理活动,对其反映涉嫌违规经营车辆所经路段进行全天候监控。2月24日,执法人员发现该客车在宝坻境内卸载乘客,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录像取证,违法事实成立。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给予该车辆暂扣营运手续的处罚,并提出口头警告,不允许在宝坻上下旅客。但该经营者对运管所提出的行政处罚拒不履行,故运管所于2月26日对冀B67039客车进行了暂扣,2月28日,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款,对该名客运经营者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网友所称“过往车辆经营者说,钱不白花,通过钱物找熟人买通了运管所有关人员”。区交通局对此进行了调查,经了解并无此事,经与网友本人沟通,其表示为维护自身利益,急于解决问题,情急之下说出此话,并无确凿证据,属本人臆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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