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新生儿刚出生既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未上户口),在上户口后上了相应的儿童医保。在递送报销材料时,所在地街道要求提供母亲所在居委会开具的母子证明。对方居委会说无法开具。拨打12333咨询,其说不需要。但是办理街道说目前递送材料时必须要。想请问下是否需要,不需要的话如何向所在地街道说明,需要的话是根据哪条规定向母亲所在居委会申请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体医疗费报销问题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