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这点事这已经是第三次发帖了,难道这点事在镇里村里解决就那么费劲么?每次的回复都说的很好听,我想要的是实际的行动,今天已经周日了,说的本周内清除,眼看就过年了,村里不作为难道镇里也那样?成天就知道糊弄老百姓,没有一点实际行动,楼道内本该存放自行车的地方被私自堆上石头存放煤球劈柴,存放的自行车阻碍正常进出楼口,希望镇里能够尽快清除这些隐患,不要再让我们过有安全隐患的日子了。村里要想管早就该管了,希望镇里领导重视该问题。以下是上次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核实,柳滩东里47号楼为柳滩村开发并负责的片区,收到您的来件后,本着及时解决的原则,责成柳滩社区居委会、天穆派出所及时负责调查此事。因为此事涉及火灾安全隐患,居委会与天穆派所片警一同入户。要求限期居住在47号楼3门101室房主将楼道内堆物清除,在此天穆镇街道办公室与柳滩村村长王金来协商这周内将46、47号楼楼内堆物全部清除干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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