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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天津市南开区晋丰大厦4号楼703室的业主,现对于该小区博华物业公司不按规定代收电费的问题向进行举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解决,谢谢。
我所在的晋丰大厦小区共有6栋楼,其中1-3号楼的产权性质是民用住宅,4-6号楼的产权性质是商业用房,也就是50年产权的。我于2012年1月份收房入住至今,电费问题一直困扰着我。通过查询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我市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1〕1467号)和咨询市发改委、物价局工作人员得知,晋丰大厦4-6号楼应按照商业电价收费,具体为高峰1.3133元/千瓦时,平段0.8593元/千瓦时,低谷0.4273元/千瓦时,而博华物业公司一直以全时段1.3元/千瓦时的价格代收电费,中间的差额部分也没有给出任何公示和合理解释。2014年1月19日,我到物业去买电,向物业询问价格问题,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晋丰大厦所有楼盘用一个总表,个人住户无法单独去电网营业厅买电,只能由物业公司代收,再由物业公司统一到营业厅购电。至于为何不分时段均以1.3元/千瓦时的电价向居民售电,物业公司表示有些个别住户有偷电行为,需要全体住户承担补齐。我以及邻居们就这样一直以这个高昂的电价购电,现在向贵单位进行举报,希望能尽快现场调查,并勒令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收取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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