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多次向发改委 区政府反映这个问题 至今给出合理的解释。滨海浙商蓝庭国际 项目 一期是民用电 到了二期缺是1.2一度 为什么同样性质的土地 不同样的电价? 二期的房子 2012年 就交付了100多万的民电建设费 你们审核也通过了 为什么2013年出台个政策就给取消了 这个政策出台的有争议 我们蓝庭国际二期也应该是按照以前的政策去办 因为 在出政策一年前就已经按照民用电申请通过了 也交了一部分钱 现在我们800多户二期业主强烈要求 发改委落实情况给我们满意的答复 都是老百姓1块2的电价我们承受不起!!!
尊敬的韩鹏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4 年1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