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通过公务员考试到市国资委工作,我爱人2009年通过公务员考试到市国税局工作,我两人户口均为天津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但双方户口一直落在位于静海县城的商品房上。现静海县城房子已卖,准备在河东区购买商品房,请问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