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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是黑龙江人在这里以前没办过居住证,现在要学驾照,以及我的妹妹要上学,这两项都需要居住证,可是我在办理居住证时因时间未满6个月,不能申请证件,只能给我开一个《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有这个证明报考驾校以及孩子的上学问题都可以解决,其功能暂时相当于居住证,但是我在报考驾校时,招收人员说这个证明不好使,车管所不承认,根据您的回复3月1日孩子就要到教育局报名,我现在很担心教育局也不承认这个证明,所以我想请问您,这个证明到底是否有用?为什么两个部门有两种说法?而对于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办理相关资料?
其实,就是一个居住证的问题,我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不知道我想的对不对,请您指正!我认为这件事如果为了给在天津不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方便,我觉得这个《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还是很有用的,因为有很多事情都需要居住证,但是这个证明应该是各个部门都承认的啊!不能发证部门承认,其他部门不承认啊,这样对于我们不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来说太为难了,我们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如本人驾照考不了,还有就是不知道教育局是否承认!
希望您能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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