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在外地打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房屋公积金,同时,我在本市也缴纳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请问我能否把外地工作时缴纳的保险合并到本市的账户上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我市参保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如果我市户籍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应经我市会审小组审批备案后才能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具体请您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