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通告后就拿着报案单找开 1、分局证明 2、交管网证明,下属职能部门都讲不清楚没接到文件等。我们白跑了很多趟开不了。通告讲6个月内期限办理,现证明开不了造成延期,不合理。丢车就损失,案子又不好破,百姓在买车资金紧如有钱车丢了就买了。
建议被盗抢车的限时应在通告后几个月。我们是有损失的,平时忙抽时间开证明又白跑,家里还有诸多事,建议领导考录考录我们的损失,限时在通告后。感谢!感谢领导体谅百姓。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盗抢车辆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中,请您耐心等待。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