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反映的防火问题我得到的解答是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天穆镇街道办主任联系派出所及柳滩村公司联合对柳滩东里47排3门的卖早点的居民做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清理楼里杂物,如果不行的话,由柳滩村公司出资几个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清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20
十五号我反映的情况到今天眼看就一周了,杂物仍然存在,楼道内仍然无法正常存放电动车自行车,安全隐患仍然没有消除,希望能够按回复中说到的那样由村里出资进行清理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核实,柳滩东里47号楼为柳滩村开发并负责的片区,收到您的来件后,本着及时解决的原则,责成柳滩社区居委会、天穆派出所及时负责调查此事。因为此事涉及火灾安全隐患,居委会与天穆派所片警一同入户。要求限期居住在47号楼3门101室房主将楼道内堆物清除,在此天穆镇街道办公室与柳滩村村长王金来协商这周内将46、47号楼楼内堆物全部清除干净。
20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