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张湾村村民,因为张湾村老村的果园及耕地现已成为施工用地,请问张湾村老村土地是否已被征用或出售,用途是什么,如果被征用或出售,为何我们村民没有得到通知,且没有签署任何补偿协议,希望领导能给一个满意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咨询“ 北辰区双街镇张湾村老村土地使用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张湾村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履行了民主程序,实施了示范小城镇拆迁工作,按照示范镇的基本原则,以村民宅基地1:1换取还迁楼房,以村其余土地为村民参保养老保险和购买公建房,增加村集体及村民收入,使村民“安居、乐业、有保障”。关于张湾老村土地用途,根据双街示范镇总体规划,此地块为商住区。依照天津市相关规定,已办理了征用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