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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准生证的事。我是13年5月从湖南辞职来天津工作的;我妻子在天津工作,有天津户口;我们13年10月在天津和平区领的结婚证。现在我妻子怀上宝宝了,前天去社区申领准生证明,计生主任告诉了我们需要准备的资料,其中有男方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的初生初育证明,但我的问题是我档案和户口都在湖南,天津的公司说没办法给我开具;电话咨询湖南那边的计生办,说只能给我出具13年五月之前的,(而且还是说让我在天津领个什么表然后过去盖个章,而不是天津这边需要的出具一个什么文件);然后我又找了天津和平区计生委的同志,人家告诉我说让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一个我没有在那边登记结婚和生育的证明,电话联系湖南那边的民政局转结婚登记中心,人家却告诉我在我们领结婚的的地方把结婚证申请表领出来复印就行,那上面是写的初婚。我转一圈又回来啦。肚子一天天的大,准生证办不下来,这个生育保险检查之类的都受影响,我该怎么办,谁能救救我,给我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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