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得知北京市政府已经出台了简化配偶、子女在京落户程序的政策,该政策规定:如果一方是北京市集体户口的,不再需要其在京拥有自有住房等方面的限制,就可以将配偶、子女的户籍迁入单位集体户中。这是一个很大的政策调整,不仅方便了留京人才的生活,而且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不知道天津市是否具有或者准备推出这方面的政策,强烈建议出台类似便民、利民的政策!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