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购得单位准备替换的旧车,并变更了车牌照,为了方便工作,将汽车仍挂靠在单位,但保险出资人及实际受益人均为我自己,2014年1月15日将该车的产权正式变更到我自己的名下,并于近日完成了公证等其他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仍要变更车牌照?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相关工作人员已给您电话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