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局的各位领导您好:
2006年由我父亲出资购买并一直使用的机动车,由于买车时我父亲的身份证件在别处办理使用,故上述车辆登记在了我的名下,2008年为方便我的工作出行,又由我父亲出资为我购买了一辆机动车,也登记在我的名下,故我的名下有两辆机动车。
根据现行机动车更新指标的相关规定,我名下的2辆机动车,只有一个更新指标,而且2辆车也很快要到了更新的年限了,我想向各位领导反映一下问题,为什么直系亲属之间不能过户机动车号牌呢???
2006年购车时我大学还没毕业,根本没有支付购车的经济能力,并且该车辆一直由我父亲使用,现在我已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我和我父亲都需要继续使用各自的机动车,但是我们只有一个更新指标,我觉得这样的规定不合理,像我这样的情况请贵局领导给予考虑并解决我和我父亲这样直系亲属之间过户机动车号牌的手续,使得我们能够正常使用现有的机动车,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直系亲属间不可直接过户。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转至名下无车的一方,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小客车指标。
如果您妻子名下无津牌车辆,您可将车辆过户到您妻子名下,这样2辆车均可申请更新指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