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怀罡因97年在荣府大楼买房于2001年一家三口被规划成小城镇户口,转年因种种原因卖掉楼房又搬回老家前朝霞村居住至今,现因政府规划村中转让了土地,现所转让土地我一直都在种植而没经过再次分配,请问政府所征收的土地款对于我一家三口应如何分配
尊敬的“王怀罡”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王怀罡"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政策研究室结合宝平街道进行办理,工作人员已将具体政策向反映人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