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物业资质等级和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物业费是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收取的。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确认,该合同对购房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在收费时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紫韵花苑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1.44元/月·平方米,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0.9元/月·平方米,合计2.34元/月·平方米。物业办在例行双确认检查中,该项目在售楼处进行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临时管理规约》的公示,业主也在购房时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临时管理规约进行了书面确认,确认书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各存一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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