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卖的车,根据条文符合更新条件,可是申请更新指标的时候却提示“系统中没有您的车辆转移、报废数据。请您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后第二个工作日再提交申请。报废车辆的,请您在车管部门办理完注销手续后第二个工作日再提交申请;行政辖区内转移登记的,请您在买车人办完登记上牌手续后第二个工作日再提交申请;变更迁出或转移迁出,请您在买车人在车管部门办完提档手续后第二个工作日再提交申请。谢谢您的支持。 ”请问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以2013年12月16日零时为节点,在该节点之后若名下无车的人员需要通过摇号或者竞价取得增量指标后方可购车上牌。
您在2013年11月已将车辆过户,即2013年12月16日零时之后名下无车,所以需要通过摇号取得增量指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