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个外地人,今年44岁,来本市打工已经10年了,在这里买了房子,也打算长期定居这里,想在本市买辆小型客车,由于现在咱本市的限购政策以及条件,我唯一的条件就是社会保险条件达不到!原因是我的年龄已经超过40岁,咱本市不在接收,而无法出示社会保险的凭据,也没有达到购买车的条件,在这里诚恳希望贵领导的帮助来实现我迫切买车的愿望!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住所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4.持有效天津市暂住证或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