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我是广厦南里东区的居民,住顶楼.房子从前年开始漏雨当时我们找到物业,物业说他们不负责这块,让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也没再要求自己重新做了防水.现在房子又漏了,而且一个楼顶涉及六户如果不同时修理效果很不好.请问是不是物业该负责?其他的小区物业管为什么这个小区物业不管?还有听说区里今年有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没有楼顶的改造内容?如果没有,我们自己把平顶改成坡顶行不行?
居民:李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1月22日
尊敬的李阳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建委组织广厦物业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广厦物业公司回复如下:
由于您所住的住宅楼顶属于《物权法》当中第六章认定的共有部分,发生漏水问题应由该楼顶覆盖下的各层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共同承担。所以说,您应与隔壁及楼下各户住宅的所有人(也就是房东)进行沟通,共同对漏水屋顶进行统一修缮,共同受益,共同出资,我公司可以协助您联系专业防水队伍,对您的防水进行维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