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种洪春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豆张庄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豆张庄镇政府回复如下:镇政府对各村宅基地申请正常受理。
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程序
1、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申请理由要真实。
2、村民委员会将用地申请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上报镇政府审批。
宅基地申请条件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口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请新住宅用地、不予批准:
(一)没有本村常住户口。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有关规定未处理完毕。
(三)出卖、出租了在本村的住宅用地。
(四)所申请住宅用地,不符合村庄规划。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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