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的机动车去年7月底已经卖出,牌照选择保有6个月,现在快到期了,不知道还能不能使用,是否可以申请更新指标继续使用,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不可以申请更新指标。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2013年12月16日零时为时间节点,此时名下无车以后购置小客车需先取得增量指标,此时间点名下有车的不得申请增量指标,只能更新。
对于原保留的车牌号码,按照公安交管局相关规定,在6个月保留期内,您通过摇号或者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后,可以拥有优先选择该号码的使用权。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