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拒不办理退工手续,法院裁定后仍不办了。昨天咨询说只能办理退工手续不能补办失业保险金,请问为什么。这完全是用功单位违法所造成的,劳动者是受害者,在这个期间公民合法缴纳失业保险金,如今却不能享受这合理吗,怎么体现对失业者困难救助。这政策是国家法规还是地方自定的,无论哪定的都应考虑弱势群体,让劳动者真正的享受到我们国家社会保险的作用。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进入仲裁程序的人员,应在下达调解书或裁决书的30日之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过期不予补办。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