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好:
之前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里第六条、为方便群众出行,公安交管部门为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变更号牌,并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左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三)属同一家庭(一个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规定同一家庭的可以变更号牌。我们家里有2个车都是相同尾号。
但我去东所却被告知不能变更。现在夫妻双方名下有相同牌号的就可以变更。
都是同一个通告里的条文问什么第二条就能执行,第三条就不执行?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