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的领导:
我于2011年10月在东丽区万科城购买一套商品房新房,契税缴纳日期是2012年1月,预计房产证收到时间是2014年5月,但是据听说天津市2014年2月28日后取消蓝印户口,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的购房者还能否办理蓝印户口??办理蓝印户口是以契税发票缴纳日期为准还是以当时政府政策为准??如果不能办理,我们聚半生积蓄购买的房子不能办理蓝印户口了应该怎么办?应该找什么政府部门来解决,我的孩子马上就要上中学了!谢谢领导,盼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相关负责人已与您取得联系。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