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先说下我大致的情况,06年买的二手房因开发商遗留问题产权证13年才拿到,过户时要求全额资金监管,一是早在06年已全款支付给卖家了,二是本人下岗一人抚养儿子无资格贷款无能力借到评估价87万的资金,北辰房管局说必须全额资金监管否则不能过户。经了解河西房管局可以凭双方在公证处公正的免资金吞吐公证就可不资金监管办理过户,可北辰区房管局不认,说只认法院的强制执行法律文书,那不是让我去弄虚作假起诉卖方不配合过户然后强制执行吗?可是卖方配合过户啊。我想问一下您这种情况各区怎么制度还不一样,其他地方这种资金监管规定出台之前的遗留问题也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有解决办法的。这种情况天津如何办理?
刘颖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1月30日